1月8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今日公布了对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2016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,辽宁、广西、西藏、青海4个省(区)考评等级为“不合格”。
据介绍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三五”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,对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2016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开展了评价考核。
考核评估结果公告如下:
北京、天津、山西、内蒙古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重庆和四川14个省(区、市)考评等级为“优秀”。
河北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西、山东、湖南、海南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和新疆13个省(区)考评等级为“良好”。
辽宁、广西、西藏、青海4个省(区)考评等级为“不合格”。
责任编辑: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 88888888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hongyanhui.com/bangongruanjian/626.html
